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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强基固本聚合力 改革创新提质效 奋力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1月22日,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两会精神,总结回顾2024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改革和2025年重点任务。

自治区副主席么永波作出批示,对做好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于新芳作工作报告。

么永波在批示中指出,2024年,全区住建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聚焦办好“两件大事”,担当作为,攻坚克难,顺利完成“温暖工程”、保交楼、保交房等重点任务,推动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取得新成效。今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 谋篇布局之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坚持人民至上,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深入开展“温暖工程”巩固提升、城市更新、城市节水等重点任务,用情用力抓好停车、充电桩、垃圾分类、物业管理等公共服务民生实事,积极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系统性防范化解住建行业安全风险隐患,努力在“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弘扬蒙古马精神、闯新路进中游”上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会议指出,2025年,全面深化改革进入关键之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紧扣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完成“五大任务”、实施“六个工程”、开展“六个行动”,紧盯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和制约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矛盾,结合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实施城市节水行动、房地产市场化险攻坚行动、城镇供热“温暖工程”巩固提升行动、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行动、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解决“停车难”问题行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等七个专项行动,以改革创新赋能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2025年,聚力推进八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聚力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落实各项存量政策、增量政策,推进商品房建设控增量、优存量、提质量,大力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推动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政策落地,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进一步推动协调机制“扩围增效”,持续规范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

二是聚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构建住房品质提升制度体系,推动高品质住宅建设试点工作,提升住房建设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好房子”。大力推进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继续扩大试点覆盖面,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并逐步推开。优化预售资金监管,规范监管标准、监管额度、留存比例、拨付节点,保障项目如期竣工交付,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等制度,为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提供保障。

三是聚力提升住房保障能力。坚持“租售并举、以需定供”,通过新建、改建、配建、收购等多种方式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持续做好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筹集建设和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有序推进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优化贷款政策,加大租房提取力度,进一步提高公积金个贷率。

四是聚力推进城市更新。坚持“先体检、后更新”“无体检、不更新”,建立健全“体检发现问题、更新解决问题、评估实施效果、推动巩固提升”的闭环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停车位、充电设施、无障碍设施、“一老一幼”服务设施改造,推动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推动物业服务融入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大力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韧性城市建设。探索适合自治区大部分城市安全运行需求和现状的城市公共安全监测服务体系,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有序开展城市地下四类老旧管网改造。建立加强历史文化传承保护的新体制机制,着力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建立城市建设投融资新模式,更多运用投资人+EPC、地方国企+购买服务制,申请专项债+基础设施基金+银行项目贷款等方式推进住建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探索出一条以市场化思维经营城市的改革之路、创新之路。完善“一委一办一平台”,推动城市管理融入基层治理,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开展乡村建设评价、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设计下乡,继续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五是聚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打好建筑业三年倍增行动收官战,持续推进建筑业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开展“央企帮地企、大企带小企”行动,鼓励建筑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形成产业集群、产业联盟,推动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丰富完善内蒙古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业态,统筹推进建筑业、建材业、金融业、服务业等行业资源配置,实现全链条降本增效,持续提升平台影响力。加快转变新型建造方式,推广智能建造、绿色建造、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筑业绿色低碳发展。全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完善建筑工人实名制制度,保障农牧民工资支付。

六是聚力筑牢安全稳定防线。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现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清零。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整治,完成自建房安全整治总结评估工作。加强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结合城市危旧房改造,采用安全管控措施消除房屋隐患。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持续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深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数字化转型,全面实行施工安全电子证照制度,提升监管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积极推进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整治。做好住建领域信访维稳,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源头治理和风险防控,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七是聚力谋划“十五五”发展。全面总结评估“十四五”规划落实情况,高质量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深入谋划实施一批“十五五”重大项目,积极争资立项,争取更多新项目、大项目、好项目纳入国家和自治区“大盘子”,发挥好重大项目支撑性、牵引性、撬动性作用。

八是聚力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坚持长期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重点规范招投标、行政审批等行为,常态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做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培育力度,加强行业人才发展,打造适应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队伍。强化助企帮扶政策供给,加大纾困解难力度,进一步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电子证照,提高企业办事便利度。坚持能减则减、应放则放,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全面推动审批服务“无纸化、网上办、零跑腿”。

会上,呼和浩特、呼伦贝尔、通辽、赤峰、巴彦淖尔、鄂尔多斯6个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包头市城市管理局作了经验交流。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班子成员,厅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部分盟市园林、住房公积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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