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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行动监督反映方式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行业行为,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按照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全盟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两年的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的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特此发布专项行动举报投诉方式的通告。

一、监督反映内容关于公布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专项行动监督反映方式的通告

(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

1.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未定期清洁公共区域,进行垃圾清运;未定期修剪、养护绿植,导致小区绿化斑秃、枯萎;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物业服务区域基本秩序维护不到位;未定期进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如消防设施设备、未向专营单位移交产权的二次供水设备等),共用设施设备故障后未及时进行维修等。

2.未履行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开公示物业管理相关事项,重点包括物业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专项设施维保单位信息,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未告知相关企业和个人装饰装修活动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劝阻和制止,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未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或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3.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或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的,未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未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管理人;未配合新物业服务人企业做好交接工作;未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等。

(二)侵害业主公共收益行为

1.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未准确统计和记录小区公共收益,所得收益未单独建账、建立专户导致账目混乱,公开的公共收益信息存在隐瞒、虚报等行为。 

2.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物业服务企业未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利用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擅自出租、占用业主公共场地、电梯广告位进行经营收益;擅自改变或利用物业管理用房进行经营收益等。

3.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将小区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经营所产生的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醒目位置或通过微信群进行公开公示。 

4.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分配使用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经营所产生的公共收益(如向通讯运营企业、直饮水机企业、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企业收取安装、运营费用),将公共收益私自挪用于非小区公共事务,侵占利用小区业主公共收益。

(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

1.未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职责。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对电梯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导致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出现问题维修不及时,影响业主正常使用和日常生活安全。

2.电梯更新改造申报不及时。物业服务企业在响应业主诉求方面存在滞后现象,未及时申报电梯更新改造计划,导致老旧电梯长期带病运行,严重威胁到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3.电梯更新改造资金不到位。住宅小区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或业主意见不统一等原因,导致电梯更新改造资金难以筹集,电梯老旧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四)小区停车难问题。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措施缺失,未充分履行车辆管理职责,巡查机制虚设,对于违规停放车辆和抢占车位的行为未及时干预;车辆登记管理制度混乱,信息记录存在错误和遗漏,更新不够及时,引发停车矛盾;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私自出租公共区域车位以谋取私利;纠纷处理滞后,未能充分倾听并积极回应业主的合理停车诉求。私设地桩地锁、摆放挡车石墩和利用非机动车和其他杂物故意占用机动车停车位等行为。

(五)其他问题

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不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态度恶劣、对业主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或推诿扯皮、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监督反映注意事项

监督反映问题应包含详细地反映内容、相关证据和线索,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反映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针对反映线索,我局将认真核实,并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三、监督反映方式及受理时间

受理单位

电话

邮箱

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483-8339055

alsmwyb@163.com

阿拉善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483-8222006

azqzjjwyb@163.com

阿拉善左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0483-8223367

azqzbzxwyb@163.com

阿拉善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483-6022131

ayqjsj@126.com

额济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483-6520016

ejnqjsj@163.com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城乡建设局

0483-8185820

wstjsj@163.com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0483-8640221

ljtcxjsj@163.com

受理时间:9:00-12:00,15:00-18:00(工作日)

我们衷心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行动中来,共同维护各方权益。同时,我们也呼吁各物业服务人在进行物业服务活动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守法,共同推动我盟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特此通告。

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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